2012年9月10日星期一

准新娘婚前簽器官捐獻書

准新娘婚前簽器官捐獻書

  9月9日,對於李志蕊而言是個大喜的日子台中新秘,終於與相戀多年的未婚夫完婚。成家前,她想完成一個心願成為人體器官捐獻志願者,申請在身故後捐獻出自己的器官。產生這一想法,是因為受到剛過世的父親影響。李志蕊的父親日前不幸過世,他捐獻了自己的兩顆腎髒,挽救兩個人的生命。
  上午,來到李志蕊的家。這名“准新娘新娘秘書”並沒有表現出太多的激動和興奮,她平靜地告訴,自己馬上就要步入婚姻殿堂,開始新的生活,父親在天上看著我,也會為我今天的選擇感到驕傲和欣慰。今年7月6日,李志蕊和往常一樣買菜回家做飯。6點多,父親李滿堂突發腦出血被緊急送往,診斷結果為大面大陸新娘積腦干出血。“父親從發病到去世只有6個小時,太突然了。”李志蕊告訴。
  當醫生告知李志蕊,她父親的生命已無法挽回時,她想到了父親生前的一個心願。她說:“父親曾和我說過,將來有一天不行了,就把能用的器官捐獻出來去幫助別人,而且還要進行海葬,讓自己融化在大自然中。”說到此處,李志蕊哽新娘秘書咽 了。當時,她找到醫生,詢問什麼單位可以接收器官捐獻。主治醫生聯系到紅十字會。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及評估小組第一時間來到李滿堂所在的,進行了專業評 估。李滿堂去世後,醫生幫助他捐獻出了兩個腎髒。捐獻的器官很快被分別移植到兩名素不相識的患者體內,挽救了他們的生命。同時,市紅十字會的人體器官協調 員又協助新秘李志蕊和家人為父親進行了海葬。
  受到父親的影響,李志蕊決定在結婚前也成為人體器官捐獻志願者,她在母親和愛人的見證下,鄭重地在《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自願書》上簽下了名字。她說: “當一個人去世時,如果將器官留下來,移植到別人身上,既可以挽救別人的生命,又可以讓自己用另外一種方式延續生命。就像現在,父親的兩個腎髒還在這個世 界上,我感覺父親還在我們身邊。捐獻器官是自願的,也是無償的,這是一種大愛,也是一種社會文明的進化。我即將結婚,這份志願書是送給自己最有意義的新婚 禮物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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